首届省“最美残疾人工作者” 评选开始啦!近年来,全省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广大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这其中凝结着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的辛勤付出和担当有为。为激励和表彰优秀残疾人工作者,凝聚正能量,传递好声音,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开展浙江省首届“最美浙江人”之“最美残疾人工作者”评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最美残疾人工作者”20名 “最美残疾人工作者”提名人物若干名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残疾人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道主义思想,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精通残疾人工作业务,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切实为残疾人解难题、办实事、谋福祉,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优良的工作作风,真正成为广大残疾人的好朋友、贴心人,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残疾人的普遍赞誉和广泛认可。 3、为发展残疾人事业和改善残疾人状况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各级残联系统专职工作人员和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 注重在基层中发现,向一线普通干部和专职委员倾斜。 1、组织推荐 各市可推荐2-3个候选对象,省残联直属各单位可推荐1-2个候选对象。各地今年推荐而未获评的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参选对象可优先推荐。 2、社会推荐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和社会组织、机构(个人)等可进行推荐。 3、个人自荐 残疾人工作者可自我推荐。 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候选对象,经省残联初审后,视情委托所在市、县(市、区)残联进行资格审查。 1、推荐申报(5月底前) A、在网易、浙江新闻客户端、浙江在线及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浙江省残联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评选活动公告。 B、请各地各方面于5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省残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组织推荐的填写《浙江省首届“最美残疾人工作者”推荐表》,并提供能反映和说明推荐对象事迹的文字材料(2000字左右)以及相关照片3张(照片以JPG格式,大小不小于2M);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可先提供500字以内的简要事迹及联系方式。 2、评选公示(6月中旬) 组织专家组对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综合评审,由省残联党组研究后,产生20名浙江省首届“最美残疾人工作者”和若干名提名人选,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最后确定。 3、命名发布(6月下旬) 举行浙江省首届“最美残疾人工作者”电视发布会,对入选对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4、宣传展示(6月—7月) 将“最美残疾人工作者”事迹在各级媒体进行宣传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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